關于嚴格執行評估物業照片的規定
根據公司2008年5月23日會議決定,對評估物業照片作如下要求:
一、 一般物業照片應至少具備以下其中六張照片:
1、 小區遠景一張(評估物業應在內,盡可能拍到該小區名稱)。
2、 近景一張(要反映該物業的棟號,比如“***1座15A”,則所拍照片中應含“1座”字樣)。
3、 帶門牌號的入戶門一張(比如“***1座15A”,則所拍照片中應含“15A”字樣)。
4、 有陽臺的物業,最好能拍一張從陽臺向下俯視的照片。
5、 客廳一張(照片中應盡可能反映天花、墻面、地板)。
6、 臥房一張(要求同第5小條)。
7、 廚房或衛生間一張(要求同第5小條)。
二、 對于躍式、復式、別墅、酒店、廠房等大面積物業,至少應該有八張照片,且要有能突出該物業特征的照片,比如復式物業應把一樓至二樓的扶手樓梯拍下來。
三、 特別說明。
對于第一條中有些要求實在拍不到的,比如拍不到第一條中第2、3小條中的“1座”、“15A”等特征字樣,可用其它相應特征照片代替,如拍不到臥室的,可把客廳多拍一張(從不同角度拍),反正要湊夠六張或八張照片,其中至少要有一張照片是該物業所獨有的或者說你能用其中一張照片來說明你所拍的照片是真實的即可。
四、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